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四氯乙烯焚烧装置一期改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氯乙烯焚烧装置一期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
(3)建设内容:四氯乙烯一期焚烧装置于2012年建设,处理量为废液300kg/h、固废为250kg/h,本次技改拟在原有四氯乙烯一期焚烧装置基础上,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一期焚烧装置的处理能力为废气300kg/h,废液600kg/h,满足环保需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678638285
邮箱:fganhuanbu@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